常德市政协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及主席办公会、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
(三)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主要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市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及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四)负责市政协委员的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服务工作;受省政协办公厅委托,组织驻常省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
(五)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六)联系和指导区、县(市)政协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市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八)负责接待来常访问的海内外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九)负责市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市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常德市政协部门预算只包括市政协本级预算。
1.市政协机关包括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以及提案委、经科人资环委、文教卫体委、法群民宗委、文史学习委、港澳台侨外事委6个专门委员会,级别均为正处级。
2.市政协委员工作联络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办公室管理。
3.市政协信息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研究室管理。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本级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协事务、政协委员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66.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216.76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一般商品服务支出人均预算类档定额减少、项目经费中政协全会经费剔除,以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津贴不再被纳入部门预算,等。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6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4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45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216.76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一般商品服务支出人均预算类档定额减少、项目经费中政协全会经费剔除,以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津贴不再被纳入部门预算,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6.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政协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6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机关运转经费。
2.项目支出:市政协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32万元,是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市级领导专项工作经费80万元,老干活动经费30万元,水电气补助90万元,政协委员专项经费149万元,专项会议经费24万元,政协专项事务经费5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政协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政协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4.65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03.53万元,下降11.53%。变化主要原因为一般商品服务支出人均预算类档定额减少、市级领导人数的增加,以及政协全会经费未被纳入年初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政协“三公”经费预算26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49.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9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74.63万元,下降22.1%。其减少原因为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公务车改革政策,确保厉行节约落到实处。
3.人员经费。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中工资福利支出总额为650.17万元,较2016年增长166.96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为工资提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额为221.79万元,较2016年减少280.19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津贴不再被纳入部门预算。
4.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政协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7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政协共有车辆10台,其中:公务车辆10台。
七、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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